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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型車燃料消耗量限值》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


      國家標準委20日發(fā)布新修訂的《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》強制性國家標準,規(guī)定了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新的評價參數(shù),嚴控燃料消耗量限值。新標準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

新修訂的標準分別對以汽油、柴油為燃料的不同類型的輕型商用車按整車整備質量設定了64個燃料消耗量限值。

其中,N1類(輕型貨車)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.5L/100km、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.0L/100km;M2類(輕型客車)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.0L/100km、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4.7L/100km,比2007年首次發(fā)布的國家標準分別加嚴了23%、27%、18%、18%。

為便于測量和監(jiān)管,防止出現(xiàn)企業(yè)通過申報較高最大設計總質量獲得更加寬松限值的情況,新標準選擇將汽車正常條件下準備行駛時,尚未載人和載物時的整車整備質量作為新的評價參數(shù),取代了原標準規(guī)定的“最大設計總質量+排量”的參數(shù)。

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表示,新標準的發(fā)布與實施將有助于實現(xiàn)我國2020年輕型商用車新車燃料消耗量水平比2012年至少下降20%的目標,推進國家節(jié)能減排政策,完善我國環(huán)境保護體系建設。

據統(tǒng)計,我國輕型商用車年產量約為200萬輛,每年總燃油消耗量約為700萬噸。新標準的實施對于發(fā)動機廠和整車廠帶來較大考驗,今后產品都將嚴控燃料消耗量,對于車輛載重也有可能帶來影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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